【小小说】《杀人者》作者:【台湾】王经意;朗读:篁竹瑾

【小小说】《杀人者》作者:【台湾】王经意;朗读:篁竹瑾

2016-11-15    23'18''

主播: 篁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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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欢迎关注文学茶社微信公众号:荔枝FM文学茶社 主播篁竹瑾新浪微博:@篁竹瑾 配乐:片头音乐《 Like The Wind - Main Theme》 文章背景音乐《恐怖音效》 《往事》《宋家王朝》 《杀人者》 作者:【台湾】王经意 朗读:篁竹瑾 1 “‘鬼差’李四?”回到鬼岗子时,那女人就守在屋前。 我把装着浮尸的板车搁在一旁,打量着眼前的不速之客,说: “我是李四。” 这女人一身服丧的缟素打扮,脸上脂粉未施,容貌姣好,只是靠额头的地方突兀地生了一撮白发,底下隐约可见一片疤痕。我不认得这女人,不过她显然知道我是谁。 会上鬼岗子来找我的,大多是找我去收尸。只是他们通常只知道“李四”,却不认得“鬼差”。 叫得出“鬼差李四”这名号的,只有两种人:来杀我的,或是来找我杀人的。 女人向我递出了一本封着白皮的帖子,道:“请你杀了此人。” 我伸手去接,“你可知道我的规矩?” 她嘴角微微上扬,“一命抵一命,对吧?” 她的声音不只平静,甚至还有些阴沉的愉悦。看着她坚定得近乎冰冷的眼神,我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指了指身旁的板车,“天快黑了,我收了人家一吊钱,得先把这家伙给埋了。” “我等。”她同意。 我的名字原不叫李四。 六岁那年,老家一带闹起了民变,布政司发檄到各卫所要求出兵,然而朝廷调来的丘八比土寇更狠,竟把我家的村子给屠了。 官兵冲进我家里的事,我想不起来。唯一记得的,就是那个杀得全身是血的黑胡子军官一直在哼的小曲。 师父在河边捡到奄奄一息的我时,已经是隔天早上的事了。“你很机灵,心也够硬,这很好。”师父带我到有一群孩子的大院子,并取走了我的姓名。他唤我们“弃子”。 每天早上,大院的孩子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抽名字。张虎、李观、胡不弃……一个个用朱砂写在竹签上。抽到名字之后,你这一整天就得叫这个名字。不只要记住自己的,还要记住其他人的,叫错名字要抽一鞭,一天下来好不容易都记熟了,隔天又得再抽一次。新来的孩子免不了吃鞭子,但如果一直跟不上其他人,这孩子就会消失。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很庆幸自己学得够快,不必知道答案。 只要师父觉得派得上用场的,他总能找到人来教。 有个老板着脸的夫子教我们读书写字。不管是诗词歌赋还是四书五经,老夫子几乎无所不精。还有一个教头专教我们说谎。这家伙能说十几种不同地方的方言,变装易容的本事之高,我至今仍说不准他的长相…… 跟上面这些本领相比,师父更看重武艺。他至少找了四个人来教我们。瘦皮猴是暗器好手、小白脸身怀轻功绝技、大胡子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但我们花最多时间跟着的却是眯眯眼。这老家伙是内外兼修的高人,就连师父跟他说话都很客气。 2 “你住在坟地里,是为了杀人后好处理?”看我挖坑时,那女人冷不防冒出这一句。 在落脚鬼岗子以前,我待过其他地方,但总是留不长久。想取我性命的人不少,一旦有人找上门来,即使能不动声色地了结他们,尸体处理起来也挺费神。 “是挺方便。”我承认,“不过一开始只是想找个没人打听的地方养伤。” “有人能伤得了你?” “哦,当然。”我耸了耸肩,近两年,我身上几乎无一刻没伤。 “不过没人杀得了你?” “还没人得手而已。”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听着,我不晓得你从哪里打听到我的,不过你应该知道,这一行有许多好手,有些甚至不会跟你收钱……” “你以为我没试过?”她咬牙, “我要杀的人,他们杀不了!” 在离开大院子前,弃子通常得待五年。而我还比其他人多留了一年。这当然不是因为我表现不好。虽然我在学问上天分有限,但我在易容用药、翻墙潜行方面是一把好手,最有信心的则是武功。 瘦皮猴觉得我直觉不错,反应也够快。小白脸称赞我有悟性,懂得举一反三。大胡子会对我喝道:“很好,再来!”就连眯眯眼也说过我“还行”。 十二岁那年,师父突然出现在大院子里,对我招了招手。“时候到了,跟我来吧。”之后,我搬到靠近县城的一座庄子里,跟其他年长的弃子住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学的是怎样杀人。 来到庄里以后,我们所换的不只是名字,也包括随之而来的身份。这些都会连同合适的衣着及用具一起发给你。变换身份的时间视你掌握的程度而定。 这时,我才真正知晓“弃子”的状况。师父并不是普通的杀手头子,他老人家在东厂衙门里挂着“役长”的差事,手下拥有东厂最精锐的一批杀手。弃子出师后,没有被师父留下来的会直接前往北京,由厂督大人决定他们的去处。可对弃子而言,杀人才是我们的天命。所有还没出师的弃子关心的问题都一样:谁可以留下来? 因此弃子间的竞争很是激烈。我能在大院子里多留一年,显然深受教头们的期待,所以才刚下到庄里,就已经是众矢之的。事实上,我才到了半天,就有人忍不住出手了。事情是在饭厅里发生的,我那时正捧着空碗准备盛粥。 没有什么“破风之声”,我略一侧身,扣在碗口上的拇指略一用力,将空碗向上旋转着轻轻一抛,便将那暗器轻轻巧巧地收在碗中。饭厅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弃子之中擅长暗器的高手不少,见了我这一手旋碗卸力的功夫,大多识得厉害。 借着暗器的角度,我找到了出手的家伙。 他此刻的名字叫刘老五,配着一身肮脏的褴褛衣衫,活脱脱是个乞丐。这人我以前在大院时就认识,不过他长我四岁,很早就离开了。 我低头瞄了一眼,碗中央是一块干巴巴的马粪。“好吧,我认裁了。”我故意长叹一声,向众人展示自己的失败来化解敌意。 刘老五大笑出声,另外几个弃子也不客气地笑了出来。 “你刚才露那手,真是招摇啊。”一位画师打扮的少年捧着空碗靠了过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才一年不见,你又变得更厉害了。” 我立即认出了这位此刻名叫沈风羽的弃子。他比我大两岁,但跟我同一年进入大院子。我们称不上朋友,只是见面会聊几句。 弃子间的竞争很激烈,直接跑去向敌人示好,对方一定会起疑,但先派人去找对方麻烦,然后才靠上去关心,看起来就自然多了。这是迅速与人混熟的手法之一,我们在大院子的第一年就学过了。 “你要勺子吗?”我没有戳穿沈风羽的算计,而还以对方一个温和的微笑。 这里果然跟大院子很不一样。 3 “咦?尸体不是已经埋好了吗?”那女人见到我又挖起洞来,忍不住打破沉默。 “来找我杀人的人,通常会有替自己收尸的人,不过偶尔也有无处可去。既然已经在鬼岗子上了,就地安葬不过是举手之劳。”我抬头看了她一眼,“你独自—人来的,不是吗?” “哦。”她醒悟过来,“这个坑是给我的?”她沉默一会儿,说:“有劳了。” “不必客气。”我继续挖坑。“不过有一点我得先声明,我只帮忙杀人,不查缉凶手。” “这你放心。”她平静地说,“你一定找得到的。” 我在庄子里的第四年,弘治爷驾崩了,天下风云变色。师父仍然掌管着弃子,但局面已经改变了。相较于过去的低调行事,如今从北京送来的杀人密令,可说如雪片一般。 就在这年,我出了自己的头一趟红差。我要杀的是个刚致仕返乡的七品给事中。我不动声色地观察了这家子两天,就在准备下手时,师父却派了沈风羽来找我。 “计划有变。”沈风羽仍做他最擅长的画师打扮,“这笨蛋给厂督写了封‘慰问信’,厂督大人一看怒不可遏,要咱们老大‘鸡犬不留’。” “鸡犬不留?”我忍不住心中一寒。给事中满门上下至少有四十余口,闹出这么大的血案,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事一个人不好办,师父会再调两个人来。”沈风羽露出了画师优雅的笑容,“别担心,我们只负责盯梢把风,差事还是你的。” 两天之后,我小心地挑选了丑时行动。这个时间就连最晚睡的贾老头都上了床,而习惯早起的丫鬟何翠儿也还有个把时辰好眠。唯一的变数是尚在襁褓中的两个小娃子,以及照顾他们的老妈子,所以我决定先从他们下手。 那天夜里,我杀了四十一个人。干净利落、无声无息。完事之后,两个老手向我点头表示敬意,但我看得出他们的眼神中透着一股怜悯。 “你哼的什么鬼曲子?” 临走前我们到柴房里放了一把火,沈风羽在我放火时忍不住抱怨。 我怔了一怔,赫然发现自己在不自觉中,哼起了那首我早该遗忘的小曲。 4 “这人究竟做了什么,让你一定要置他于死地?”我搬两张凳子出来,让了一张给她。 “这是我八岁那年的事。”女人的声音十分疏远,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情。“我那时正跟二哥在院子里玩耍,这人突然闯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