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63条法人的住所

《民法典》第63条法人的住所

2021-04-08    06'31''

主播: 135849712

397 4

介绍: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