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陸離
很多時候當你下定決心不再喜歡一個人,其實並不是你與自己的鬥爭獲得了勝利,而是對方不希望你喜歡他。
在我看來,這種「不希望」甚至「絕情」其實是另一種善意。
有誰不喜歡被喜歡呢。
要讓一個本來就喜歡自己的人持續喜歡自己,只要稍微耍點小心機,時不時地在對方脆弱的時候出現又消失,在絕望的境地裡再偷偷給到一些希望,可以說是非常簡單的事。
他有一百種方法可以讓你在愛而不得的泥沼中沈浸下去,在K房裡哽咽著唱《浪費》,把簽名改成「十年飲冰 難涼熱血」。
在感情里,最可怕的不是灑了一地血,還沒撞破南牆;
而是頭破血流後,成功撞破了,發現後面還有十堵牆。
沒有什麼比在感情中變得固執這件事更危險,是會死人的。
但幸好你沒有。
你只是短暫地用頭撞了撞他築起的牆,很痛,流了些血,反複數次未果後,便哭著往家的方向折返——你終於下定決心不喜歡他了。
而他也終於松了一口氣,或釋然,或忍痛,穿過牆後你未曾看過的一萬道磚板,安心地離開。
別擔心,你沒有喜歡錯人。
這樣的羈絆,難道不比「反正我還有一生可以浪費」的苦情劇本浪漫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