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第三章(4)

《万历十五年》第三章(4)

2017-05-20    10'42''

主播: 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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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1587年以后的内外形势并不平静,杨应龙在西南叛变,哱拜在宁夏造反,日本的关白丰臣秀吉侵占朝鲜,东北的努尔哈赤在白山黑水间发难,但内外兵事都没有像建储一事能在廷臣中引起这么多的纷纷扰扰。两万名身穿锦袍的文官所最关心的,乃是今上皇帝一旦宫车宴驾,谁将继他登上宝座。即使在常洛封为太子、常洵去河南之国之后,事情仍然没有结束。那位掩袖工谗的郑氏日夜挨在皇帝身旁,谁敢担保情况不起变化?因之有的忠耿之臣就慷慨陈辞,请求皇帝不要好色,自古以来,美人就是引诱人做坏事的一种因素。跟着就是谣言蜂起,有的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宫闱中已产生了各种阴谋。有人说,在宫中发现了木刻的偶像。人们普遍相信,如果一个精于巫术的人每过七天给这个偶像插上一根针,偶像所摹拟的人就会病入骨髓,百药罔效。难道贵妃郑氏真想用这种方法置常洛于死命?更令人不安的是据说还发现了皇帝和皇后的偶像。          在惶惶不安的气氛中,又出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一个大学士沈鲤,在文渊阁的大门旁边竖立了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十项做官的戒律。每天上班的时候,他就站在牌前低声诵读,念念有辞。不久,宫中就传遍了沈阁老的谣言,据说他在一块写有怪字的木牌前面施法诅咒。皇帝十分惊奇,叫人把木牌取来过目,看过之后随即斥责宦官胡说八道,无事生非。         有些谣言还记录于史书。比如说恭妃王氏是一个年长的女人,在和万历邂逅相遇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青春。此后她又一目失明,所以不能继续得到皇帝的宠爱。另外一个故事则说是万历病重,自度即将不起,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恭妃王氏的胳臂正枕在他的脑袋下,脸上的泪痕未干,而贵妃郑氏则无影无踪。还有一个故事提到了常洛的祖母慈圣太后。她反对皇帝弃长立幼的企图,为此和他作了一次专门的谈话:          皇太后:“如果你真要这样做,你将何以向天下臣民交代?”         皇帝:“这容易。我只要说他是一个宫女的儿子就可以了。”         皇太后:“你不要忘了,你自己也是一个宫女的儿子!”         这些捕风捉影的故事在当日不仅口耳相传,而且刊诸枣梨,印成书籍。关于王氏和万历相遇时的年龄问题,在四个多世纪以后定陵的发掘中才得到澄清,因为墓志上清楚地记载着她的出生年月。据此,她和万历相遇的那一年刚刚十六岁,万历则是十八岁。         木板印刷的发达不仅使这些书籍大为流行,而且还使一些不署名的传单和署假名的小册子不断出现。这些传单和小册子增加了北京城内的紧张气氛,使每一个人都程度不同地卷进了这个继承大统的漩涡里。有一张传单,即所谓“妖书”,竟公然声称太子不久就要被废,福王将奉召回京正位东宫,并且指出这一阴谋的参预者及其全部计划。皇帝命令东厂锦衣卫严密侦缉妖书的作者,致使整个京城为之震动,不仅名列书中的人惊恐万状,其他无关的人也不免惴惴不安。         对文官集团而言,常洛和常洵的争执,不过是把他们早已存在的冲突更加带上了感情色彩而已。就算是没有郑贵妃,也没有东林党,文官集团中的彼此隔阂和对立,也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要探究它的根本,可以追溯到本朝创建之初。         历史学家似乎很少注意到,本朝以诗书作为立政的根本,其程度之深超过了以往的朝代。这在开国之初有其客观上的可能。洪武皇帝大规模地打击各省的大地主和大家族,整个帝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小地主及自耕农为主的社会。朝廷又三令五申,力崇俭朴,要求文官成为人民的公仆。在这种风气之下,人们心里的物质欲望和嘴上的道德标准,两者的距离还不致相差过远,充其量也不足以成为立政上的障碍。         当张居正出任首辅的时候,本朝已经有了两百年的历史。开国时的理想和所提倡的风气与今天的实际距离已经愈来愈远了。很多问题,按理说应该运用组织上的原则予以解决,但事实上无法办到,只能代之以局部的人事调整。         这种积弊的根源在于财政的安排。在开国之初,政府厘定各种制度,其依据的原则是“四书”上的教条,认为官员们应当过简单朴素的生活是万古不磨的真理。从这种观念出发而组成的文官集团,是一个庞大无比的组织,在中央控制下既没有重点,也没有弹性,更谈不上具有随着形势发展而作调整的能力。各种技术力量,诸如交通通讯、分析统计、调查研究、控制金融、发展生产等等则更为缺乏。一个必然的后果,即政府对民间的经济发展或衰退,往往感到隔膜,因之税收和预算不能随之而增加或减缩。         财政上死板、混乱与缺乏控制,给予官员的俸禄又微薄到不合实际,官员们要求取得额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上面说过的地方官的“常例”是一种普遍的不成文制度,亦即在规定的税额以外抽取附加税:征收白银,每两附加几分几厘,称为“火耗”;征收实物,也要加征几匹几斗,称为“耗米”、“样绢”。除此之外,一个地方官例如县令,其家中的生活费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馈送上司的礼物,也都在地方上摊派。对这种似合法非合法的收入,中央听之任之,而又不公开承认。在各地区之间,这种收入则漫无标准,因为一个富裕的县分,税收上稍加几分,县令就可以宦囊充裕,而一个贫穷的县分要征收同样的数字,则已是极为暴虐的苛政了。这些情形使得所谓操守变成毫无实际意义。         更难于判断的是京官的操守。他们没有征收常例的机会,而全靠各省地方官以礼仪为名所赠送的津贴。银两源源不断地流入北京,尤其是在考核地方官的那一年为数更多,这就无怪乎那位独立特行的海瑞要称这种年头为京官的“收租”之年了。考核者既然接受了被考核者的津贴,还哪里谈得上一切秉公办理呢?          财政上的情况既是如此,在文官体制上,普遍使人感到困难的是,各级地方官都没有实际力量足以应付环境的变化,他们没有完全驾驭下级的能力,因为各人自抽“常例”,即下级也拥有财政权;人事权则集中于北京,对下级的升降奖罚,上级只能建议而无法直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