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

医保及时缴费的温馨提示

2016-06-22    02'05''

主播: 花溪人社

241 4

介绍:
温 馨 提 示 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近期我中心接到部分参保人员反映,在医院无法使用医保卡就诊,经查询后为医疗保险欠费。现特提示各位参保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请及时到医保缴费经办机构查询是否存在欠缴现象。 2、如已经欠费,将从欠缴的次月1日零点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欠费未超过6个月,请及时补缴欠费,从缴费到账次日零点开通医保待遇,但是欠费期间的待遇不予享受。超过6个月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属于脱保状态,脱保状态不能补缴欠缴的医保费用,将按新参保人员重新计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 3、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年缴费,每年1月缴费。 4、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月缴费,每月25号前缴费。 5、除银行代扣之外的缴费方式,需在缴费后于当月25日前到社保机构换取社保专用收据,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花溪片区)88231713 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经开片区)83849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