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生育保险

关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生育保险

2016-10-28    02'45''

主播: 花溪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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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广大参保(单位)人员: 为确保您能及时足额按政策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现将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生育保险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贵阳市门诊产前检查费实行800元定额包干,产前检查时由本人现金支付产前检查费,分娩住院刷卡结算时,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800元,则产前检查费从住院自费部分当场抵扣报销;若自付部分不足 800元时,则由参保人员在妊娠终止后60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门诊计生手术费用:贵阳市门诊计生手术实行500元限额包干,门诊诊治时由本人现金支付手术费,在结账后30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3、分娩住院费用:特殊情况未能刷医保卡住院的分娩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并在结账后60日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4、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后) 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结束后6个月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为(1)正常分娩:基础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5天;(2)妊娠中止:怀孕4个月以下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为42天。孕满28周以上引产(按死产处理)为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