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2017-04-11    08'13''

主播: 花溪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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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问答 一、建筑业为什么要参加工伤保险? 答: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减轻建筑工人发生工伤后企业和工人的负担,建筑企业应按照《社会保险法》 、 《工伤保险条例》 、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业固定职工和项目用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三、建设项目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建设工程、交通轨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都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四、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从实施目的来看,工伤保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而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商业性比较强;从实施方式上来看,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商业保险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职工发生工伤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应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同时购买了商业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同时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以及商业保险的理赔,因此,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但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五、建设项目怎样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答:建设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总承包单位已有参保信息的,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人花名册办理参保登记;总承包单位无参保信息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存档。建设项目暂无《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总承包单位与甲方签订的《XX工程意向协议》或《XX工程构架协议》等预算、概算性质的协议文书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保险期限为参保缴费次日至工程完工之日。 六、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2017年2月20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由总承包单位以未完成工程量税前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完成工程量税前造价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共同核算,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三方盖章的证明材料;2017年2月20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建设项目,由总承包单位以合同金额税前造价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按预算工程造价为基数缴费。 七、工伤保险费率能否浮动? 答:每年2月,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结合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情况,以建筑企业为单位根据其发生工伤的情况,浮动其所属新签订合同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率。 八、怎样办理人员的变更? 答: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管理,建设项目参保缴费后,应及时为项目用工办理参保,否则发生工伤后将不能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变更,可通过柜台申报或网上申报。每月1至15日,建设项目经办人可填报《贵阳市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的变更,也可以在申请贵阳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数字证书后通过网上大厅办理人员的变更;每月16至30日,如有人员变更,可将人员变更花名册发送到邮箱huaxigongshang@163.com进行备案,并于次月1至15日及时通过网上大厅为备案人员办理变更。 九、建设项目工期延长、追加工程量后怎么办? 答:建设项目因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天气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应及时提供甲方签字盖章的《工程延期报告》到社保经办机构变更项目结束时间,延期不补交工伤保险费。 建设项目如有工程量追加,应及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住建部门或甲方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并对追加部分工程价款补缴工伤保险费。 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要求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后,发生工伤怎么办? 答:职工发生事故,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才能正常享受工伤待遇。 十一、职工受到伤害,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享受什么待遇? 答: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花溪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