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喜欢的小故事:
小小班的丁良辰是一个爱打呼噜的小宝宝。睡在隔壁的李小花有点讨厌他
午餐的时候只有丁良辰会把小朋友都不喜欢吃的芹菜吃掉
丁良辰很笨,是小小班唯一一个不会从1数到10的小朋友
李小花是小小班最听话的小朋友
不喜欢吃芹菜但爱从1数到100
一次午餐的时候丁良辰帮李小花吃掉了她不爱吃的芹菜
从此李小花就有了最最最喜欢的人
有人喜欢吃你不爱吃的芹菜,好像拯救你于水火之中一样。即使那人有缺点,在别人眼里连凑活都算不上,小小年纪就爱打呼,可他还是成了你最最最喜欢的人。
有天你喜欢的人递给你一杯奶茶,从此你就只喝那种口味,有天他牵着你的手走过一条小巷,那条巷子的每条狗你都记得。
很多年以后,再次回到那个地方,你再也找不回当年的味道,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巷口那几只狗,早已变成猫。
你觉得很奇怪,但转念一想,也有可能只是找不到当年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了。你不那么讨厌芹菜了,他也不那么爱吃芹菜了。
只能说爱情,不仅需要颜值和努力,还需要那么一点运气。好运不可以一直降临,至少你曾拥有,在小小班、在大大班、在高高中,还是在大大学、社社会?
喜欢你,我找到了你,我又丢了你。寻找像你却又不再是你的人,不爱吃芹菜,却爱上胡萝卜。
而现在,我是个居无定所的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