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书信:1522年,与杨邃庵

王阳明书信:1522年,与杨邃庵

2019-09-05    03'23''

主播: 玉华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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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背景 本文收录于《全集》续编二,原未标注年份。文中“迩者先君不幸大故”指“嘉靖元年二月,王华卒”,可知此信写于1522年二月之后,而此时杨一清(号邃庵)正致仕在家。 钱宁乱政时,杨一清受其诋毁,于正德十一年(1516)八月致仕,嘉靖三年(1524)十二月,以兵部尚书总制三边起复。 文中“遂以葬祭赠谥为之代请,颇为该部所抑,而朝廷竟与之以葬祭”是指“礼部借王华为官时旧事而有所裁抑,只葬祭而不赠谥号”,王阳明为此事而求助于收信人。此事非此时的杨一清先生所能为,而同时,王阳明也写信给杨一清恳请其为王华写墓志铭,见《1522年,寄杨邃庵阁老》。 文中“维新之诏”是指嘉靖登基诏书,正是出自当时内阁首辅杨廷和之手,借新皇登基诏书革除旧朝弊政,故称“维新”。正德十六年(1521)正德驾崩后,杨廷和计除江彬,立武宗从弟朱厚熜继位,在朱厚熜未至京师时,总揽朝政共三十七日,革除武宗朝弊政,受朝廷内外称赞。 自正德七年(1512)十二月至嘉靖三年(1524)二月,杨廷和长期担任内阁首辅,期间正德十年(1515)三月至十二年(1517)十一月因丁忧而由梁储替代。在如此长的时间内,纵观“王阳明书信”,除《1519年,与当道书》这封好似写给杨廷和实则更多写给王琼的信外,竟然没有写给杨廷和的书信,纵然两人意识形态不同,但杨廷和毕竟是牢牢掌控大权的内阁首辅,故不能不令人疑惑。 明凡认为,本书收信人不是杨一清,应为杨廷和。 原典 某之缪辱知爱,盖非一朝一夕矣。自先君之始托交于门下,至于今,且四十余年。父子之间,受惠于不知,蒙施于无迹者,何可得而胜举。就其显然可述,不一而足者,则如先君之为祖母乞葬祭也,则因而施及其祖考。 某之承乏于南、赣,而行事之难也,则因而改授以提督。其在广会征,偶获微功,而见诎(qū)☆于当事也,则竟违众议而申之。其在西江,幸夷大憝(duì)☆,而见构于权奸也,则委曲调护,既允全其身家,又因维新之诏,而特为之表扬暴白于天下,力主非常之典,加之以显爵。其因便道而告乞归省也,则既嘉允其奏,而复优之以存问。其颁封爵之典也,出非望之恩,而遂推及其三代。此不待人之请,不由有司之议,傍无一人可致纤毫之力,而独出于执事之心者,恩德之深且厚也如是,受之者宜何如为报乎! 夫人有德于己,而不知以报者,草木鸟兽也,栎(lì)之树,随之蛇,尚有灵焉,人也而顾草木鸟兽之弗若耶?顾无所可效其报者,惟中心藏之而已。中心藏之,而辄复言之,惧执事之谓其藐(miǎo)然若罔闻知,而遂以草木视之也。 迩者先君不幸大故,有司以不肖孤方茕(qióng)然在疚,谓其且无更生之望,遂以葬祭赠谥为之代请,颇为该部所抑,而朝廷竟与之以葬祭。是执事之心,何所不容其厚哉!乃今而复有无厌之乞,虽亦其情之所不得已,实恃知爱之笃,遂径其情,而不复有所讳忌嫌沮,是诚有类于藐然若罔闻知者矣。事之颠末,别具附启。惟执事始终其德而不以之为戮也,然后敢举而行之。 注释 ☆诎:言语钝拙。 ☆憝:怨恨,憎恶。 ☆茕然在疚:因孤单而感到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