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老子》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

2017-06-22    03'47''

主播: 闻因精舍·茶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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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老 子: 「道 德 经」 : 第 十 六 章 致 虚 极 , 守 静 笃。 万 物 并 作 , 吾 以 观 复。 夫 物 芸 芸 , 各 复 归 其 根 。 归 根 曰 静 , 静 曰 复 命 。 复 命 曰 常 , 知 常 曰 明 。 不 知 常 , 妄 作 凶 。 知 常 容 , 容 乃 公 , 公 乃 全 , 全 乃 天 , 天 乃 道 , 道 乃 久 , 没 身 不 殆 。 注:本章强调“致虚”和“守静”,重在修身。 “致虚”就是空虚其心,排除一切蒙蔽心灵的私念; “守静”就是坚守清净,顺应自然,绝不妄为; 二者互为因果,这是道的法则,也是修身的要义。 所谓“复”就是道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回归根本,即虚静之境,天地万物的本始。 道的行动如此,人的行动亦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