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了解其中法律的“冷知识”

看《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了解其中法律的“冷知识”

2017-04-09    06'17''

主播: 您好世界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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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文章标题:看《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了解其中法律的“冷知识” 背景音乐:V.A. - 왕세자 Blues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掀起了一股“全民追剧”的热潮,相信,小伙伴们的朋友圈一定被许许多多的剧情花絮刷屏了。从该剧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有涉及的法律知识点,下面我们给小伙伴们普及剧中的5个法律“冷知识”。   第一、侯亮平区区一个处级干部,竟能指挥陈海这个大局长,他从哪里来的底气?   解答:因为检验系统上下一体。   这要从检察机关的领导模式说起: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上下一体的领导模式,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为了确保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领导模式,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还专门规定了下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在经本级人民大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后,还得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此可见,我国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候亮平作为最高检的反贪总局人员,当然可以直接指挥身为下级的H省检察院,抓捕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啦。   第二、侯亮平为什么不好“直接接触”蔡成功?   解答:因为回避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用一章的篇幅详细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决定程序、当事人的救济途径等内容,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剧中季昌明检察长拍板让侯亮平直接接触蔡成功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发小”这种关系并不当然导致回避,刑事诉讼法规定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才必须回避,而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也就是说检察长可以根据“关系”是否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来决定某名检察官是否回避。   第三、蔡成功压根不用还高小琴那么多钱!   解答:因为这是“高利贷”。   针对日益增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借款利率超过了36%就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剧中山水集团的借款利息高达146%,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蔡成功同学早就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大风厂的合法权益了。   第四、程局长,随意传唤老郑,还强行对方穿上号服是否符合规定?   解答:剧中的传唤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   现实中传唤作为刑事侦查手段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犯罪嫌疑人的必须出示证明文件,也就是俗称的传唤证。传唤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只有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才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搞变相拘禁,在传唤过程中更要保证被传唤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所以剧中那种无法无天的传唤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在现实中也不太可能出现。   第五、大风厂的股权就这么没了?   解答:大风厂的股权问题情况复杂不适用走简易程序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相对普通程序而言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专门规定了简易程序,其中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了结了这些就知道了山水集团的厉害,独任审理有利于权钱交易,审限短能够快速获得股权。而大风厂和山水集团的纠纷能否使用简易程序是存在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大风厂的股权有相当一部分是“职工股权”涉及人数多,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双方的争议标的将近一个亿(五千万的本金+四千多万的利息),如此重大复杂的案件却适用了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这样的结果本身就让人遐想联翩,也不得不佩服本剧编剧的功夫之深。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 文章作者:张玮 责任编辑:李伟山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