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历史建筑+“街区制” 《人民网》

人民网评:历史建筑+“街区制” 《人民网》

2016-03-01    13'39''

主播: 沐修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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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一则关于不再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的权威意见,引爆这两天的微博微信朋友圈——纳尼?真要唱着“小区大门常打开,敞开怀抱等你来”?小区居民想清静安全,单位大院要谨慎门禁,而城市公共空间的逼仄,则让学者们早就盯上了两者的开放所能释放的空间潜能,希望让城市拥堵已久的“毛细血管”通畅起来。 听上去很美的事,争议声浪却颇大。那么,“小区”、“大院”是否真会成为俱往矣的历史名词? 咱先捋一捋这事儿的来龙去脉。 这一内容出自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而这是时隔37年再度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也就是说,当中横跨了一个漫长的改革时代,这代表着决策层综合了城市改革实践经验,规划缺失、随心所欲的城建教训,以及专家学者的前思后想和国际城市治理镜鉴等等,精心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除了打开小区大院的门禁和围墙,这份意见有更多深广丰富的内容,针对积重难返的城市发展难题还提出了种种破解之道: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用5年左右,全面清查并处理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这一切,都是向城市积弊动刀子,深孚民心啊有木有! 而广受关注的“街区制”的准确表述是: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见招拆招,精准发力,其主旨显然正是不久前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所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中国城市交通的“肠梗阻”、“动脉栓塞”已是积重难返,而小区大院的门禁与围墙,则形成了一丛丛“毛细血管”的雍塞,不仅间接甚至直接导致了交通“血流”的不畅,也妨碍社区商业和文化设施的合理布局,人为划分社会阶层,影响社区正常和谐的人际交流。从城市建设理念来说,不设小区或大院,实行街区制,是国际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共识。 因此,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显然是正确的选择。争议的焦点在“已建成的小区”的“逐步打开”,让内部道路公共化。 很多人提出,按现有法律,业主拥有已建成小区设施的产权和处置权;重新开放,还会面临改变原有规划和设施设计的安全风险——从前城市规划缺失,小区大院林立已经成了业已挖成的“深坑”,细节上处置稍有不慎,就可能马失前蹄。 如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如何推进“精细化管理”,这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标尺。城市管理必须科学,法治不可动摇,安全必须保障,和谐亦要达成。这一切,要理念先进,制度创新,也需要管理者具备同理心,关注居民诉求,体察群众呼声。妥善处理好规则、法理和人情及历史因素的平衡,这是城市治理经常面对的矛盾和冲突。顶层设计之后,需要的是大量细节处理的精准和智慧,而细节决定成败。 当然,对所有城市管理者来说,这都是一个极高的标准与自我要求,但也是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具体实践。只要用“人”这个核心,串起城市管理的“创新”、“精细化”、“共建共享”等关键词,才能不避繁琐,不惧矛盾,将城市管理的实现过程,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 很多居民倒是提出一条“逐步”打开的分步方案:先大院、后小区;先政府、后居民。让政府部门带门开门破墙,为居民率先垂范。 嘿嘿,“大院”们,你说可好? 拆还是不拆?这道“哈姆雷特”式的选择题,摆到了上海市虹口区的面前。近日,在该区实施旧改计划过程中,一座原日军慰安所旧址“海乃家”建筑的拆留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政府表示,虽不具备文物保护建筑的身份,但拆除工作现已暂停,并已邀请有关专家和文保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不管拆与不拆,都会做好有关记忆的保护工作”。官方的回应,可谓及时;审慎的态度,可谓负责。“海乃家”的命运到底会迎来拆还是不拆?日后自会见分晓。但这事件却带给我们更多思考,当古旧的砖瓦在一片喧嚣中被移除,当斑驳的墙壁在隆隆的推土机声中轰然倒地,凝结在这些建筑上的历史与人文记忆,又还有多少能被保存? 可以被触摸的,才是最真实的记忆。将建筑信息化,搬到互联网上,固然是有益手段;与文化专业保护机构商讨加强合作,深挖人文价值,也的确不可或缺。然而,正如哲人所言,“建筑是用石头写成的史书”。假如遗址被移平,建筑被拆除,人们内心的遗憾且不说,就连所谓的历史记忆,恐怕都会因缺少承载主体,而成为一片浮萍。在这个意义上,比其他举措更加重要的,是对历史建筑本身的修缮和保护。 更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不少地方存在的大拆大建现象。不可否认,旧城改造、老旧小区翻新、棚户区整治,既是维护市容市貌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城市向前发展的历史必然。然而,一些地方主政者往往在政绩思维的主导下,借“城镇化”之名,大兴土木,大搞“造城运动”。君可见,许多老旧的街道、建筑、城区都不见了,千村千城一面,山寨遍地开花,毫无历史文化特色可言。失去历史陈迹没有“根”和“魂”的高楼新城,又何谈吸引力和生命力?有人就曾感慨,“一样的玻璃大楼,一样的霓虹车流,站在城市的路边,我却分不清楚究竟身处何方。”这样的忧思,多少道出了大拆大建给城市带来的“文化烦恼”。 一位诗人说过,“人的一生有两样东西不会忘记,那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孔”。事实上,正是由于一座座老楼、一间间小房里刻录了历史魅影和风云际会,城市的文化土层,才有厚度;城市的历史记忆,才有温度。一定意义上,每一幢带着时代烙印的建筑,都是城市的一部年鉴,当传说已经缄默之时,它们依然还在无声诉说。建筑承载的历史记忆,恰恰是沟通传统与现代、过去与未来的纽带。在这个意义上,如何在城镇化车轮前行的道路上,留住历史文脉,从来都不是可有可无的一道时代命题。 历史文化,才是一座城市的底色。值得高兴的是,就在前几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可谓把准了城市建设的脉搏。毕竟,生长在历史的土壤上,城市才能真正让人“记得住乡愁”“安顿好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