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把一个人拉进我的“黑名单”,QQ、微信、手机号,但凡能和他有一丁点联系的,都不放过。
恨不得有一场烈火,烧光我和他所有的痕迹。片甲不留,寸草不生。
我想这应该就是恨一个人的感觉,想起他便会觉得耻辱、愤恨,难以自制地去抹杀和摧毁。
可是朋友说,这是爱一个人的感觉。因为你还爱着,所以才会有这般的委屈、不甘与妒忌。
如果你不爱,什么都不会有。你不会为他纠结、气愤、难过,连恨都是奢侈的。
不爱了,所有的情绪都会归零。哪还有什么百转千回,哪还会费尽心思一边把他拉进黑名单,一边偷偷地在日记本里记下他所有的联络方式。
那时我对他说最狠的话:“哪怕全世界只剩下你一个男人,你跪着求我,我也会把你拉起来,再狠狠踹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