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十讲:京房纳甲   福兮祸兮

易经第十讲:京房纳甲 福兮祸兮

2018-04-16    09'45''

主播: 宫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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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中国易经初解 文/三木秉凤        第十讲 京房纳甲  福兮祸兮   当今时代之中国,阴历与阳历并行使用。阴历是以月亮朔望(盈缺)为依据的历法,现在的习惯语“阴历”是指农历,二者有很大区别。农历又称阴阳历,兼顾了阴历与阳历的各方优势。就人类而言,日月是影响地球最大的两颗球星。阴历以月亮绕地球运行作为参照标志,今天我们使用的公历是太阳历,是以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作为计算历法的天文依据。中国阴阳学说和五行学的说构成,都离不开日月之影响,而阴阳五行学说成为了中国最古老的哲学思想基础。 “阴阳余阖辟,小大几乾坤”。孔子在《易传》中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而道与术相比,其最大特点就是具备“永恒性、自然性、无为性、简易性”等四个特征,即大道永恒、大道无为、道法自然、大道至简! 秦朝之前“道术合一”,且以道御术。秦朝之后,特别从西汉开始,易学文化中的道性文化与术性文化,各自独立发展,特别是以“易道”为主的义理派,与以“易术”为主的象术应用派,在某些时候出现了“相煎何太急”的对立局面! 本来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干支学说等,各自独立,但汉代京房一旦将其纳入八卦程序,作为术数应用于社会实践后,中国八卦的“纳甲”时代随之到来。 什么是纳甲?“甲”就是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及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戊亥”的干支代表,“纳”甲就是将天干地支形成的六十甲子之气,布置归纳入八卦运算之中。 我们知道宇宙万物秉(阴阳)气而生,气(数)尽而亡;万物的命运,皆是先天之气(命)与后天之气(运)的结合。例如山野中的一粒种子长成参天大树,种子可以喻为先天之气,种子成长过程中吸取的阳光雨露等,天地精华则属后天之气。再例如,我们出生时秉赋的天地之气(该气蕴藏于干支八字中)就是命,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个人善恶造化则是运!先天之命是定数,后天之运则是变数,所以说我们的人生之运是可以改变的。明朝一位县官袁了凡先生其命短寿无子,但他通过后天之气(行善积德)的累积,验证了易经“厚德载物”理论的正确性! 《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我们只要以诚善慈悲之心,对待天下苍生,也就具备了从天地间吸纳后天之气的基础。所以“纳甲”,实际就是将天地精华,以干支方式纳入八卦之中,推演阴阳之气在事物不同阶段的生灭消长变化,从而更加准确地应用于社会实践。 京房纳甲,福兮祸兮?京房纳甲实际是将道术分离!自此易学的义理派(道)与象术派(术)各自独立发展。两千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象术派在偏离大道方向的独立发展中,已经步入了“迷信与糟粕”的泥淖!成为街头巷尾术士们的敛财手段。 由此观之,中国易学若正常发展,必须回归先秦时代的“道术合一”!我们应当以道御术,而非以术引术。因为术是变化的,是玄妙的,是难以把握的;而道是永恒的,是简单的,是自然的,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 道在《道德经》中又称“体”,而术则称之为“用”。《道德经》言:“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说明大用在“无”,“用”在于用其无形之道,而非有形之术。我们知道,万物之“体相用”构成事物的全部内容,而其中“用”就是作用,就是应用,也就是术数之用,当然有大用之用也有小用之用。 前文已述,先秦之前《易经》之规律原理,广泛应用于哲学、兵学、道学、人伦学、农学、纵横学等各个领域。秦朝焚书坑儒时,将《易经》定位于卜筮之书而免于一难,但自此《易经》地位一落千丈,由大用变小用。到了汉代京房又将阴阳与天干地支五行结合,用以具体推演人事之吉凶祸福,《易经》自此由大道之用走向术数之用,从高等哲学沦入江湖术士的演卦算命之中;但《易经》之术数之用,逢京房纳甲却如虎添翼,由之易术辉煌两千余年。 当代物理学研究表明,宇宙空间中一切万物之运动,大到日月星辰,而小致微尘粒子,并非盲目而动、杂乱无章,而是依照一定的次序及规律井然运行,这些规律其实在八宫排序中已然昭示。 孔子《系辞传》曰:易有太极以生二仪,二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卦者挂也,古代卦与挂相通,天垂之象,犹如横挂当空;古人参天察地,观象而知其义理。八卦源于阴阳之变,《易经》中的六十四卦,是从八卦重卦变化而来。因此,我们当今所言的八卦,实际就是后天六十四卦。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