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专家:曹东义,主任中医师,硕士生导师,河北省第四、五批师带徒指导老师,1958年出生于河北衡水市仲景村,师承国医大师邓铁涛、朱良春,现任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副院长、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中医药学会张仲景学术思想研究会会长,《燕赵中医药丛书》执行主编,《中医药与亚健康》杂志主编,《国医年鉴》副主编,《河北中医药文化》杂志副主编。主持省和国家多项课题,发表论文80多篇,出版著作41部,文字累计500余万。
“曹东义说仲景·第九十八讲”主要内容: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鳃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鱼不得和鸬肉食之。
鲤鱼鲊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鳀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鲊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鳖目凹陷者,及压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
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鲙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症病,治之方:
橘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食鲙多,不消,结为症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食鱼后中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
食鯸鲐魚中毒方:
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
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又方:
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今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灰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煎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饮冷水一二升。
或食蒜,或饮地浆。
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