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朱康美  2023  10  23 诵读《孟子》第80天 滕文公章句下 凡十章 【原文】       6.10.2、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句jù],妻/辟(必)纑[炉lú],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蛤gě]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维)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污)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醋cù]曰:‘恶[污wū]用/是鶂[义yì]鶂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哇(蛙)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福)居,以於(污)陵/则居之,是尚为(维)/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释义】    6.10.2、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漂洗生麻,用这些换来的。”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大家,他哥哥陈戴,从盖(蛤)邑收入的俸禄便有几万石(蛋)之多。他却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物,不去吃;认为哥哥的住宅是不义之产,不去住。避开哥哥,远离母亲,住在於陵那地方。有一天回家,恰巧有一个人来送给他哥哥一只活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额)呃叫的东西干什么?’过了些时日,他母亲杀了这只鹅,煮熟和他一道吃了。恰好他哥哥从外面回家,便说:‘这就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吧。’他便跑出门去,呕(藕)了出来。母亲做的东西不吃,吃妻子做的;哥哥的房子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算是/廉洁之义到达顶点了吗?像仲子的这种‘操守’,若要加以推广,只有把人/变成蚯蚓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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