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这个世界不一样

我想和这个世界不一样

2016-10-09    15'59''

主播: 颜紫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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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幸福的直觉 原来并不是越长大就会变得越“将就”,而是我们渐渐发现,幸福其实不需要太多的思考,直觉是唯一的答案。那过去无数次的错误恋情,帮助我们炼就了“幸福的直觉”。 1.知道梁咏琪嫁来西班牙的新闻,我正和玛利亚在巴塞罗那的住所里搅拌面粉,做奥利奥芝士蛋糕。阳光慵懒地透过窗帘映射在木质地板上,图案斑驳。玛利亚问:“为什么要那么惊讶?”我说,缘分是从巴塞罗那开始的。看着她在西班牙“派对海岛”上的婚礼,千百万个难以置信。她和郑伊健之间一波三折的恋情还清晰如昨,接着关于她和美国男友之间的浪漫情事也堪称高调,怎么那么快就settle down,而且,两人认识不过半年! 2.叙利亚土耳其边境的小城镇圣鲁尔法,这里根本不是旅游胜地,当飞机盘旋下降时,放眼望去,只见得茫茫一片荒无人烟的红土山脉,那一刻我激动得好似哥伦布发现美洲。但没想到,我不是唯一发现“新大陆”的人。接下去的旅途中,竟遇到了一个住在这儿的美国人! 他正在铁器店里,捧着茶和一个当地铁匠聊天,那时房东正带我四处闲逛,路过这家店时,他指了指里面,说:“那个人是美国人,哈哈!叫汤姆。两年前来这里旅游的时候,也住在我的旅社。现在他又回来,决定长期住在这里呢!”听见我们正说英文,汤姆站起身走过来打招呼。他五十多岁模样,戴着银框眼镜,不似会做出脑袋发热举动的嬉皮士。我问:“你怎么决定要住在这里?太不可思议了。”他说:“很简单啊,因为我喜欢这里。” 3.旅行结束,我去了巴塞罗那工作。老板很年轻,来自加拿大。八年前,他曾是来巴塞罗那读研的学生,毕业之后在此创业,并一直居住在这里。有天我好奇地问他:“地球上那么多地方可以去,为什么选择巴塞罗那?”他的回答,竟和汤姆一模一样:“因为我喜欢这里。”听到这答案,我暗暗惊叹,这两人一把年纪了,怎么还那么草率!会不会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对于幸福也越来越“将就”了呢? 4.一次上西语课,爱斯特里亚在讲台上问:“你想找怎么样的另一半呢?”班级里年纪小的,特别是十五六岁还没有谈过恋爱的中国人,回答得最积极,“要帅哥!”“要会开车!”“要懂浪漫!”至于另一批,三四十岁还没有尘埃落定的,答案出奇地简单:“让我有感觉的人。”但看到娱乐节目的访问,我似乎得到了解答。 她满脸幸福(更是天真)地讲着求婚的细节,讲着两人相处的一个个故事,甚至连看电影时选择字幕语言,都能讲出一段令她感动的小细节,嘴角洋溢甜蜜的笑。 原来并不是越长大就会变得越“将就”,而是我们渐渐发现,幸福其实不需要太多的思考,直觉是唯一的答案。 曾经写下的一条条要求,在过去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改变自己,为了配得上那个“想象中的人”,在努力进步中,我们更因此吸引到了这一类的人。 至于那过去无数次的错误恋情,更帮助我们炼就了“幸福的直觉”,于是当与那个对的人相遇,一切不需要拐弯抹角的算计,不需要浓妆艳抹的刻意,只是顺理成章地牵起手来:哦,原来我等的人是你!可以奋不顾身地付出,然后淡淡说一句:“因为我喜欢这里!”好令人羡慕的幸福! 幸好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想清楚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座城市,注定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也就习惯漂泊。耳机里,循环播放着《怀念》。“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也许喜欢想想你,受不了真的在一起。”真有感觉。 我认识一个东北的女孩,她五岁的时候,在两个家族聚会上,见到了比她只大一岁的男孩。大人们起哄,要定个娃娃亲,两家人本来关系就好,这样的话,以后亲上加亲。男孩没有概念,可这句话却深深植入了女孩心里。在那一刻,她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男孩。接下去的节日和庆祝,偶尔被带去这样的大聚餐,她才能见到男孩。甚至有三四年,都失去联系,倒也不能说是“联系”,因为他们连话都没有说过。 就这样的喜欢,女孩竟然坚持到了十八岁。对于男孩的想念,已经成为习惯。只是,那些大人似乎早已忘记了当年的玩笑话。 也只是,每一次她见到男孩的时候,有些疑惑。这个她一呼一吸之间想念的人,出现在眼前,却陌生得很。对于男孩,她一无所知。和小时候的相貌比起来,她不知道自己喜欢的是当年的那个他,还是现在逐渐长成大人模样的他。她还是没勇气和他说话,更没勇气告诉他这么多年的想念。她去看他的网上页面,某一刹那清醒:“我不过是给了自己一个幻觉。我只是把这样一个人,当成想念的对象而已。” 木心写道:“好事坏事,过后谈起来都很罗曼蒂克。” 《午夜巴塞罗那》中有一句话:“只有不满足的爱最浪漫。”原来,冷眼旁观romantic,不过就是两种可能:1.无能为力的时候;2.注定是个悲剧的时候。 她告诉我这个故事,我发现,它符合关于浪漫的这两点因素。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最爱你。幸好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我才能在不断的回味里,继续迷信你,继续想念你。这样一个你的存在,让我成为茨威格笔下,写信的那个陌生女人。我们对于城市,也包含了这样的感情。有时是别扭,有时是诗意。 在香港,A狠狠批判这座城市逆流成河的物欲;离开后,在北欧的超市,每次买到屈臣氏矿泉水,A都欣喜若狂。在西班牙,B总跑到中国超市买奶茶冲泡粉,到中餐馆只为了绿茶冰激凌;回国后,每每喝到西班牙红酒就热泪盈眶,拿到工资就去洋餐馆点海鲜饭。 A和B这样的人很多,总结起来,在家乡的时候,最爱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出去之后,最爱中国餐厅的蛋炒饭。他们总沉溺在哀伤之中,一种由于空间转换,而带来的怀念。这样的怀念,就是:“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也许喜欢想想你,受不了真的在一起。”他们都忘了,此刻所在的城市,是不会成为最后归宿的。他们接下去还会换一个地方的,可就如同每一次恋爱,他们总一头扎进去,每一次都是初恋,每一次都轰轰烈烈,每一次都山盟海誓。 这样的人,每去到一座城市,都会怀念曾经驻足的地方,因为他们以为,现在的所在,会是永远。 想清楚了这些,我们为什么不去学会将泛滥的情绪烂在心里?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想清楚了,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座城市,注定是我们最后的归宿,也就习惯漂泊。而习惯漂泊,就不再有想念,不再被那无法呼吸的怀念之痛捕获。 没有城市是我最终的家,没有人是我一生的陪伴,于是,我才学会了珍惜此刻。 为了那随时的告别,我总是做好了准备。谁叫我们都不过是这世界暂住的过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