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不光是这一生,几生几世,我都不会再如此喜欢一个人。
我想,这最初的狼狈,与最无意义的尊严,是一切孽缘的罪魁祸首。
导致往后上百个年岁中,哪怕我已忘却这一刻他的样貌和表情,也无法忘记此刻的感觉。那种不愿在他面前屈服示弱的感觉,那种想要证明自己的感觉。
大概只有这样做了,才会忘记自己与这个人之间距离究竟有多远。
那是焚尽生命,摧身碎首,也永远追不上的遥远。是我拼尽全力,粉身碎骨,或许是永生永世,也无法触碰的人。
你可知道,这世间所有流水桃花,都美不过你隔花眺望而来的眼。
刹那间,风雨华梦,春归时候,似都在这人回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