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2017-06-07    03'49''

主播: 您好世界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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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上期我们讲了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其实“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可以看做是两个问题”其中前者针对的是父母提供怎样的有利条件来争取孩子抚养权,而后者的话则更多的是关于法院在对孩子抚养权判决的时候,所进行的参考依据。下面我们就详细做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实践中尽量多提供有利证据或材料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的,毕竟在抚养权的问题上,是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加入我们讨论QQ群462031669或者关注微博私信我们。   文章来源:律师365整理   录音主播:阿园   制作出品:您好世界工作室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