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中司法鉴定机构选择

医疗过错中司法鉴定机构选择

2017-08-16    03'04''

主播: 您好世界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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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医疗事故分不同的等级,在实际进行鉴定时,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医疗事故等级选择适合的鉴定机构。下面就如何选择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问题做了详细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在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根据医患关系中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委托出具有法律认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病患方和医疗方进行专业、技术性分析,来判断是否有医疗失误等,并提供资料和鉴定结果。   第二、怎么选择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鉴定有三个等级: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各个等级鉴定机构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对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满意,需要当事人在15日内向盛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把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复杂、疑惑难解的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工作。在第二十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需实行委员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合议庭。专家鉴定组人数必须为单数,有涉及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能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一半;如果涉及因伤残等级需要鉴定的情况,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以上是关于医疗过错中司法鉴定机构选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加入我们讨论QQ群462031669或者关注微博私信我们。   文章来源:互联网整理   录音主播:阿园   图片来源:互联网   您好世界工作室制作出品,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