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注本 | 《老子道德经解》第六十四章

憨山注本 | 《老子道德经解》第六十四章

2018-03-09    05'17''

主播: 明道堂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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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守微章第六十四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此释上章图难于易为大于细之意,以示圣人之要妙,只在为人之所不为,以为学道之捷径也。治人事天工夫,全在于此。 安与末兆。盖一念不生。喜怒未形。寂然不动之时。吉凶未见之地。乃祸福之先。所谓几先也。持字,全是用心力量。谓圣人寻常心心念念,朗然照于一念未生之前,持之不失。此中但有一念动作,当下就见就知。是善则容,是恶则止,所谓早复。孔子所谓知几其神乎。此中下手甚易,用力少而收功多。故曰其安易持。兆,是念之初起。未兆,即未起。此中喜怒未形,而言谋者。此谋,非机谋之谋,乃戒慎恐惧之意。于此着力,图其早复。盖第一念为之于未有也。 若脆与微,乃是一念始萌,乃第二念耳。然一念虽动,善恶未着,甚脆且微。于此着力,所谓治之于未乱也。合抱之木以下,三句皆譬喻。毫末,喻最初一念。累土足下,喻最初一步工夫也。 上言用心于内,下言作事于外。为执二句,言常人不知着力于未然之前,却在既发之后用心。为之则反败,执之则反失矣。圣人见在几先,安然于无事之时,故无所为,而亦无所败。虚心鉴照,故无所执,而亦无所失。以其圣人因理以达事耳。常民不知在心上做,却从事上做,费尽许多力气,且每至于几成而败之。此特机巧智谋,有心做来,不但不成,纵成亦不能久,以不知听其自然耳。 慎终如始。始,乃事之初。终,乃事之成。天下之事,纵然盈乎天地之间。圣人之见,察其始也本来不有。以本不有,故将有也,任其自然,而无作为之心。及其终也,事虽已成,观之亦似未成之始,亦无固执不化之念,此所谓慎终如始,故无败事也。 是以以下,总结圣人返常合道也。若夫众人之所欲者,功名利禄,玉帛珍奇。所学者,权谋智巧。火驰于此,往而不返,皆其过也。至于道德无为,皆以为贱而所不欲,以为无用而不学。故恃智好为,以伤自然之朴。圣人离欲释智,以复众人之过耳。以恃万物之自然,故终不敢为也。 庄子内圣外王学问,全出于此。吾人日用明此,可以坐进此道。以此用世,则功大名显。伊周事业,特绪余耳。岂不至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