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pradio.3adisk.com/
本期问题意识:
在今天,逻辑表述,逻辑形式依然非常有力,且被当作一种最能够解决关键问题的方法。的确如此吗?逻辑是不是恰恰遗漏了最关键的?
统计学的结果与社会肯定有些“共同之处”,苹果与一个个的苹果也有些“共同之处”,PUA这个词汇与男性的欺骗有些“共同之处”,演化与生物实际的漫长历程有些“共同之处”,“自制”与人的诸多行为有些“共同之处”,“钱”与其存在的诸多形式有些“共同之处”,“波函数方程”与基本粒子些运动也有“共同之处”。
这些“共同之处”是“本质”?是“规律”?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实际存在”,还是“我们的总结”。
我们找到更本质的“共性”别人就要屈服于我们的道理?还是每个人都有他们不同的“共同的理解”。
1 有用的言说
会不会维特根斯坦的理论有形而上学的价值,但是依然不能否定用客观的、逻辑的言说方式是解决“重要问题”最好的方法?而维特根斯坦所言说的那种依靠“范例”的语言游戏,只是我们用来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
S1:从共相到亲缘关系
第六十五节:不是共相,而是亲缘关系
第六十六节:从游戏看家族相似
第六十七节:数学的直觉主义
S2:什么是有用的谈论
第六十八节:概念是“无限集合”(不可能“完全穷尽”)
第六十九节:概念不必“明确划界”(不可能“相互独立”)
第七十节:摹画逻辑恰是情缘性,而非“准确性”
第七十一节:实用不必“真理”(逼近真理都不用)
第七十二节:颜色的共同性有无限多的“形式”
第七十三节:我们心中不存在”共相“来使用概念
第七十四节:即便有,也有不同用法(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