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同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2018-03-21    05'16''

主播: 医锤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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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有些患者并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同医院达成调解协议,然后医院对其人身损害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由于患者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等法律知识的欠缺,在与医疗机构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发现实际赔偿的金额比较少,于是想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问题来了,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后还能反悔去法院起诉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广大患者朋友们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几种解决途径,因为,通过不同的解决途径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来为患者朋友们进行详细解答: 一、患者自行与医疗机构达成和解。通俗来讲,就是当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和医院进行协商,就其遭受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达成共识,由医院对其进行赔偿。这种方式其实就是平等主体之间意见一致,达成共识,患者与医院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有点类似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共识,只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患者与医院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患者后来觉得赔偿的数额不合适,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标准,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患者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通过诉讼途径,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与医疗机构在医调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医调委可以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还能反悔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先要明确医调委调解的性质,医调委全称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他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他的主要职责是调解医疗纠纷,引导医患双方公平解决纠纷,按医患双方要求达成调解协议。通俗来说,医调委是一个中立的机构,不偏向任何一方,只是主持引导患者和医疗机构达成协议,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因此,医调委的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患者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患者与医疗机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同样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如果患者觉得调解协议不合理想要反悔,一定要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否则,当调解书送达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就不能反悔了,也就不能再去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所以,患者朋友们应当注意诉讼中反悔的时间,以免错过机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综上所述,关于患者朋友们同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后是否能够反悔这个问题,想必大家心中应该明白了,如果是自行和解或者在医调委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患者如果觉得不满,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但是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能再起诉的,所以患者朋友们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注意时间,以免错过机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北京医盾健康汇聚了国内外知名的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司法鉴定专家、法医专家,为客户提供第三方医疗评估判断诊疗行为是否规范、合理、合法,同时为客户提供病历封存、专家辅助出庭人服务,帮助客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病历复印和封存服务:协助当事人去医院复印和封存病历。 病历真假判断服务:判断病历是否真实、规范、合法。 医疗评估服务:评估医疗的每个环节,判断是否有医疗过错。 专家出庭服务:全程参与庭审环节,首次开庭病历真伪质证、司法鉴定听证会陈述和辩论、针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