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律师知道、患者糊涂”的维权知识,别再傻傻维权

六个“律师知道、患者糊涂”的维权知识,别再傻傻维权

2018-08-06    03'54''

主播: 医锤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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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所有的患者都面对一个难题,就是维权困难。正所谓隔行如隔山,在医疗纠纷维权过程中,有哪些普通患者不知道但是律师清楚的事?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总结一番,快看看你知道几个? 一、一定要在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 因为医疗案件讲的是证据,而相关病历材料就是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患者朋友们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封存病历,以免出现病历被伪造或者篡改的情形,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二、如果患者死亡,对于死亡结果有争议的,一定要进行尸检 许多医疗纠纷中患者出现死亡结果,有的家属没有进行尸检就将患者火化了,但是假如对于死亡结果有争议而由于家属原因没有进行尸检的,那么就由拒绝进行尸检一方承担责任,所以对于死亡结果有争议的,一定要进行尸检。 三、如果不能确定医院有过错,一定要先进行医疗评估再考虑诉讼 许多医疗纠纷发生之后,有的患者都没搞清楚医院到底有没有过错就直接去法院起诉,结果最后可能法院判决医院轻微责任或无责任,那么患者盲目诉讼的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白费了,所以如果患者不能确定医院有过错,一定要进行医疗评估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然后再考虑是否有必要去诉讼。 四、病历的真伪性质证一定是在第一次开庭环节,而不是司法鉴定听证会 有的患者认为病历真伪性判断是司法鉴定机构的事情,所以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就没有提到,结果到了司法鉴定阶段提出,但是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会管病历本身真假的问题,只能将材料退回,无法鉴定。因此,如果患者对于病历的真伪性有异议,一定要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通过法院质证。 五、司法鉴定听证会非常关键,一定要完整清晰准确陈述出医院过错 医疗案件的最后结果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司法鉴定,开好司法鉴定听证会对于患者来说至关重要,在鉴定听证会上,患者一定要完整清晰准确地陈述出医院的过错,以免遗漏,对最后的鉴定结果造成影响。 六、医疗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三年,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由于《民法总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医疗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三年,因此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看完上文的六个医疗纠纷的维权知识,患者朋友们是不是恍然大悟呢?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如果遇到不懂的,应当多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弄清楚维权的方法与技巧,别再盲目维权。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