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书信:1521年,与方叔贤

王阳明书信:1521年,与方叔贤

2019-07-21    02'20''

主播: 玉华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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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背景 1521年五月,阳明集门人于白鹿洞书院,收到湛甘泉的《学庸测》和方叔贤的《大学原》、《洪范》。阳明给甘泉和叔贤分别写了回信。 方叔贤名献夫,1485~1544,年小阳明13岁,字叔贤,广东南海县人,阳明弟子。方献夫于明弘治、正德、嘉靖三代为臣,官至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被尊称为“方阁老”,是南海著名的历史人物。正德六年(1511),位在阳明先生之上的吏部郎中方叔贤和阳明论学,深自感悔又以得圣学为喜,遂拜阳明为师。 原典 辛巳(1521) 承示《大学原》,知用心于此深密矣。道一而已,论其大本大原,则《六经》、《四书》无不可推之而同者,又不特《洪范》之于《大学》而已。此意亦仆平日于朋友中所常言者。譬之草木,其同者,生意也;其花实之疏密,枝叶之高下,亦欲尽比而同之,吾恐化工不如是之雕刻也。 今吾兄方自喜以为独见新得,锐意主张是说,虽素蒙信爱如鄙人者,一时论说当亦未能遽(jù)入。且愿吾兄以所见者实体诸身,必将有疑;果无疑,必将有得;果无得,又必有见;然后鄙说可得而进也。 学之不明几百年矣。近幸同志如甘泉、如吾兄者,相与切磋讲求,颇有端绪。而吾兄忽复牵滞文义若此,吾又将谁望乎?君子论学,固惟是之从,非以必同为贵。至于入门下手处,则有不容于不辩者,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矣。致知格物,甘泉之说与仆尚微有异,然不害其为大同。若吾兄之说,似又与甘泉异矣。 相去远,恐辞不足以达意,故言语直冒,不复有所逊让。近与甘泉书,亦道此,当不以为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