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么么哒:古代土地所有制度

常识么么哒:古代土地所有制度

2017-09-20    02'30''

主播: 1005693

156 21

介绍:
(1)井田制: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开始于商,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商鞅变法。特点在于土地为国王所有,受田者只有享用权,耕地沟洫纵横,实行奴隶集体耕种。它是奴隶社会的经济支柱。 (2)屯田制:三国时期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度。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创制,分军屯和民屯:军屯是组织兵士进行农业生产,由将吏管理,收获物全部交给国家;民屯是招募流亡农民垦荒并设官管理,屯田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屯田制的实行,利于保证军需供养,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3)均田制:北魏和隋唐时期的较为完备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度。北魏孝文帝推行,隋唐沿用。特点在于政府把所掌握土地分给农民;土地不得买卖;以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占有利益为前提;受田农民负担租调役或租庸调。均田制的实行,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改变了赋税征收的混乱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的封建化与各族人民的融合。 (4)更名田制:清朝一度时期的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度。1669年康熙帝宣布明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的人所有,部分农民获得土地。更名田制的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垦荒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