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97
齐风2
◎还◎
佚名〔先秦〕
子之还兮,遭我乎狃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狃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疑难字注音版
◎还◎
佚名〔先秦〕
子之还xuán兮,
遭我乎峱náo之间兮。
并驱从cóng两肩兮,
揖我谓我儇xuān兮。
子之茂兮,
遭我乎峱之道兮。
并驱从两牡兮,
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
遭我乎峱之阳兮。
并驱从两狼兮,
揖我谓我臧zāng兮。
译文:
猎技敏捷数你优,
与我相遇峱山头。
并马追赶两大猪,
作揖夸我好身手。
你的猎技多漂亮,
遇我峱山小道上。
并马追赶两雄兽,
作揖夸我手段强。
看你膀大腰又粗,
遇我峱山向阳坡。
并驱两狼劲头足,
作揖夸我打得多。
注释:
还:轻捷貌。
遭我乎:与我相遇。
峱:山名,在今山东临淄。
从:追逐。
肩:三岁的大兽。
揖我谓我儇兮:拱手称赞我的敏捷。儇,轻捷灵巧。
茂:完美,美好。
牡:雄兽。
峱之阳:峱山之山南。
臧:善,好。
【赏析】
齐国多山,民众喜欢狩猎,对好猎手颇为赞许,《还》就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对方猎技高超的诗。短短数句,男人的直率、火热、友善、矫健,跃然于纸上。两位猎人在山间偶然碰面,眼见对方追逐猎物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发出"子之还兮"的赞叹。
这是一首叙事诗,猎人用简练的笔墨诉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楚而又生动。他外出打猎时遇上一个很出色的同行,两个人相互看重,并驱而行,协同猎取了两头狼,最后都为对方的能力所深深折服,相赞而归。回到家中,他激切地向家人夸耀那个猎人,开头就是赞扬“子之还xuán兮”,表现出了其直率、风风火火。当然,在夸奖别人的同时,他也借别人的口吻夸耀了自己,“揖我谓我儇xuān兮”,说对方作揖告别时夸赞自己能力超群,表现出了他的自信和可爱。另一种说法是“子之还兮”为当面赞颂之辞。
作者去峱náo山打猎,偶遇一位壮实的猎人,外表不凡,动作敏捷娴熟,强壮有力,真诚而又直接的作者心生喜欢,脱口赞扬。而后,他们并力捕兽,收获颇丰,最终告别之际,或是二人又相互赞扬一番,或是对方为了回应当初的夸赞,作揖寒暄而归,表现出浓浓的人情味,反映出当时人际关系的融洽、无隔阂。
两种情景,大致相似,都生动传神地描绘出一种直率和火热,把读者带到了那个质朴而又纯真的狩猎时代:男人们并力向前,初次见面就能性命相托;男子的阳刚和强壮成为最有力的性征诠释,以力为美,反映出健康而又明确的审美标准;人们的心底直率坦诚,没想过以全部功劳自居,不会因为分功不均而反目成仇,崇尚分享合作后的劳动成果;对自己认为的美好,对自己崇尚、敬佩的人事,毫无顾忌,毫不隐瞒,大声喊出心底的赞扬。随着这首简单的诗歌,当时生机勃勃、和睦太平的社会风俗,得以慢慢地浮现在我们面前。
这种美好,不仅在于作者所建构的情境,也流淌于诗作的字里行间。“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首句开篇赞誉,突兀有力,更显真诚,真实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第三句说他们共同合作,奋力追杀两只公狼。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xuān(好、臧)兮。”诗人以“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表现两位壮士的情投意合、心意一致,这使得诗篇在结果上、情感上共同达到了圆满、欣喜的境地。
第三句中,诗人只是俭省地交代过程“并驱从两肩(牡、狼)兮”,而没有具体说出逐猎的结果,但是从他兴奋的叙述中,读者完全可以读出他们的成功。这样的写法颇有好处:只需说出目标,不强调结果,因为成功是必然的,无须多言,充分体现出作者的自信;进一步俭省笔墨,使诗歌简练不拖沓,着笔于主干,忽视次要细节的描写,敲碎故事情节的连贯性,使得叙事更有跳跃感,更能调动读者的阅读情绪,体味作者当时的心绪,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以动感的追逐过程代替静态的结果,使得诗歌充满动感,符合猎人风风火火的性格和旺盛的生命激情。这一细节的处理,是高度自信和巧妙艺术手法的结合,充分体现了作者的性格特征。
诗作运用“赋”的手法,章节间回环复沓,仅易数字,相互补充,在简短的章节中极尽铺陈,以诉说的口吻,把作者所要表达的喜悦之情推向了高潮。方玉润《诗经原始》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已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充分说明了其粗豪风格下的细腻质地,实为《诗经》中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