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住在花朵旅店的斯特里克兰 【月亮与六便士】

48.住在花朵旅店的斯特里克兰 【月亮与六便士】

2018-01-19    23'51''

主播: 🐯聪小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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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介绍 我住在花朵旅店,旅店的老板娘是约翰逊太太,她说了一个如何错失发财良机的悲伤故事——斯特里克兰死后留下的物品,有相当部分都在帕皮提的市集拍卖卖掉,她也参加了拍卖,因为其中有她想要的一个美国制炉子。她付了二十七块法郎把它买下来。 “那里有一堆画,”她告诉我,“但是都没有裱框,而且没有人要。有几幅卖得不错,但最多卖到十法郎,大多都是五或六法郎成交。想想,要是我把它们全都买下来,现在我就是个大富婆了。” 只是,提亚蕾·约翰逊无论如何是有钱不起来的。她身上留不住钱。她妈妈是当地人,父亲是个在塔希提落地生根的英国船长。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五十岁了,但看上去比这个年纪还要再老一点儿,而且体积惊人。她很高,极为壮硕,如果不是因为那张慈眉善目的脸除了亲切和善没其他表情,她给人的印象应该会更有威严。她的手臂像只粗壮的羊腿,胸部像两个圆滚滚的包心菜,一张大脸满是肥肉,给人一种几近猥亵的裸体联想,下巴更是层层相连到天边(我都不知道到底有几层了),就这样松松的垂在她敞开的胸口上。她平常会穿一件粉红色的宽松长衣,整天都戴着一顶大草帽。但当她把头发放下来时,你会发现她拥有一头又长又黑的美丽卷发,她常这么做,因为对自己的头发很自豪。她的眼神仍然非常年轻活泼。还有她的笑声,那真是我听过最有感染力的笑声了。笑声会从喉咙里的低沉轰隆声开始,接着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最后笑到她整个庞大身躯都在抖动。她最爱三样东西——笑话、红酒、美男子。能认识她真是我的荣幸。 她是岛上最好的厨师,她热爱美食。每天从早到晚,都可以看见她坐在厨房里一张矮矮的椅子上,旁边有一个中国厨师和两三个本地女孩绕着她,她一边指挥,一边和形形色色的人聊天,还一边尝尝自己发明的那些美味菜色。要是她打算对哪个朋友表示敬意,她就会亲自下厨做晚餐。她非常好客,只要花朵旅店还有东西吃,全岛的人都不用担心晚餐饿肚子。她从来不曾因住客付不出钱而把人赶出去,总希望他们哪天有能力了再回来付钱。旅店曾有人陷入困境,她就供他吃住好几个月。等到连中国人开的洗衣店都因那人付不出钱而拒洗他的衣物,她就把他的衣服和自己的混在一起送洗。她说,她没法让这个可怜的人穿着一件脏衬衫到处跑来跑去,除此之外,也因为这是个男人,男人一定要抽烟,她便每天给他一块法郎买烟。她对他的亲切殷勤,和对那些一周乖乖付一次钱的住客,完全一样。 年纪和肥胖已让她不再适合恋爱,但她对年轻人的情欲之事仍保有极大兴趣。她认为做爱不管对男人女人都是很自然的事,而且随时准备好从她丰富的个人经验举出名言和实例说明。 “我爸爸发现我有了情人那一年,我还不到十五岁。”她说,“他是‘热带鸟号’的三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 她轻轻叹了一口气。人们总是说,女人永远忘不了她初恋的那个爱人,但也许她正好并不是随时记着的那种人。 “我爸爸是个明智的人。” “他怎么处理这件事?” “他把我打到快没命,然后就把我嫁给约翰逊船长。我也不介意他这么做。当然,约翰逊船长年纪是大了点,但他长得也很帅。” 提亚蕾,她父亲以这种香气馥郁的纯白花朵为她取名。他们总是说,如果你闻过这种花的香气,那么无论你云游到天涯海角,这香味最终还是会把你勾回塔希提。提亚蕾对斯特里克兰的事记得非常清楚。 “他总是不时回到这儿来,我常看他在帕皮提走来走去。我很可怜他,他好瘦,身上一直都没有钱。我要是听说他在镇上,就会派个伙计去找他,带他回来跟我一起吃顿晚餐。我帮他找过一两次工作,但他待不住,总是一阵子之后就想回丛林去,哪天清早就突然不见了。” 斯特里克兰离开马赛,大约六个月之后抵达塔希提。他在一艘从奥克兰开往旧金山的大船工作,来到塔希提的时候,只带了一盒颜料、一个画架,还有十几张画布。他口袋里有几英镑,那是他在悉尼找了个工作赚的,接着就在镇外一户当地人家租了个小房间住下。我想当他抵达塔希提那一刻,他一定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家。提亚蕾告诉我,斯特里克兰有一次曾这样告诉她: “那时我正在刷甲板,突然间有个小伙子对我说:‘欸,就是那儿。’我一抬头,就看见这个岛的轮廓,我立刻知道那就是我终生寻找的地方。然后我们的船越靠越近,我觉得我好像认识这里。有时候我在岛上闲逛,会觉得一切看起来都好熟悉。我发誓我以前在这里住过。” “有时候,这地方就是这么吸引人,”提亚蕾说,“我听说有人趁他们的船上货时,登岸待了几小时,结果从此就不回去了。我也听说有人因为工作派到这里一年,他们讨厌死这里了,说等到能走的时候就算吊死也绝不再回来,结果六个月后又在岛上看见他们,他们还说,除了这里,再也没办法在别的地方活下去。” 我觉得有些人并非在命定之地出生。他们因为机缘巧合被丢到某个环境里,却始终怀念着一个他们也不知道是哪里的故乡。他们是自己出生地上的陌生人,他们从小熟悉的浓荫小巷、或曾经玩耍过的热闹街道,对他们来说,始终只是一个路过的驿站。他们这一生,也许在亲族之间永远格格不入,也许在他们唯一认识的环境中孤僻独处。可能正是这种异乡人的感觉,驱使着他们远走他方,四处寻找一个永恒的落脚处,一个让他们有归属感的地方。说不定这些流浪的人心底深植了祖先的某种记忆,催促他们回到那块在朦胧未知历史之初便被祖先离弃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才刚踏上一片土地,便无法解释的感觉自己属于那里。那里是他寻找已久的家,他会在这片以前从未见过的景色里定居下来,在这群他从不认识、却仿佛从出生就熟悉的人群中,安顿立足。他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安宁。